
大众日报济日讯(记者 齐静 通讯员 马博翰)记者今天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悉,为进一步提高失业保险保障能力,兜牢民生底线,山东年建立失业保险金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联动机制,失业保险金按照发放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月计发。2025日起,山东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现行最低工资标准%同步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
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分别为:济南市、青岛市、淄博市、烟台市、潍坊市的部分市(区)和东营市、威海市所辖县(市、区)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原来每人每元调整元,增元;济南市、青岛市、淄博市、枣庄市、烟台市、潍坊市、济宁市、泰安市、临沂市、滨州市的部分县(市、区)和日照市所辖县(区)由原来每人每元调整元,增元;淄博市、枣庄市、济宁市、泰安市、临沂市、滨州市的部分县(区)和德州市、聊城市、菏泽市所辖县(市、区)由原来每人每元调整元,增元。
近年来,山东省积极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不断增强失业保险保障能力,为稳就业、保民生发挥了重要作用。此次调整可惠及全.5万名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及今后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进一步提高失业保险保障能力,有效改善失业人员基本生活。